踢斷視障白手杖 他嗆:又不犯法

湯國基/北市盲教協會創會理事長(台北市)

在春節前於捷運站,我的白手杖又被人踢斷了。每支千餘元的手杖幾年來已被車撞斷、被人踢斷的不下十支,錢的損失事小,但對視障者的人身安全卻是件大事。
台灣有許多人對白手杖的認識不夠。當我被人問到是否要去爬山時,真令我啼笑皆非。當我被踢到時,提醒對方小心卻被回嗆說:踢到又怎樣?踢到拐杖又不犯法。使我感到可悲的是,他說不犯法可能是事實,因為目前沒有專門法律來保護視障者行的權利。
反觀在美國有許多州都訂定了白手杖法,各種車輛必須要保持三公尺的空間給視障者,違法的最高可處三個月的徒刑及罰金,罰責不輕。
馬總統上任之初,我曾寫信到總統府,希望政府能做到宣導的工作,信被轉到行政院後就石沉大海,我向立委陳情也毫無音訊。
呼籲各級政府都應幫助視障者;立法院應訂定白手杖法,內政部應長期宣導,縣市政府要管好自行車等,並舉辦白手杖日來喚起大眾對白手杖的認識,識台灣能比美先進國家重視弱勢族群,照顧視障者。

Comments are close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