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工急難救助金

本會設立志工救助金,若志工因故財務發生急難需協助者,得申請之。
明細如下:

  • 申請急難救助金一萬元,不須憑證僅限乙次。
  • 服務十年以上志工,得申請急難救助金三萬元。僅限乙次。
  • 特殊急難發生,得以單據申請。經常務理事會議核准為之。例:健保不給付需自費之醫藥費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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